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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浙江出台首个地方细则

2010/7/1 13:11:00

核心提示:“有些内容是一直在做的,但是没有体系化,这次正好是结合总局的《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举措。”浙江省工商局网监办郑晓东如是说。

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从事网络交易个人的实名认证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对于《办法》的正式实施,多数网店企业及店主都表示了赞同,但也有个人网店担心未来会要求工商注册而增加网店成本。因此,业界都在等待各地实施细则的出台。
“并不是所有个人网店都要工商注册。”浙江省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黄笑苹6月30日在杭州表示:“《办法》规定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而只有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才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当天,针对网店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浙江省工商局网络经营监管部门率先明确了浙江的实施细节,同时出台“开通网民维权通道”、“对涉网市场主体户口自动建档”等八项举措,推进网络交易的发展。
“有些内容是一直在做的,但没有体系化,这次正好是结合总局的《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举措。”浙江省工商局网监办郑晓东告诉记者。
艾瑞咨询分析师张艳平认为,“工商总局的《办法》是一个全国性原则,比如实名制是必须要做的。在其他的一些细节上,地方细则会作为参考。”据悉,浙江之后,北京上海等地也将出台各自的举措。
浙江出台八项举措黄笑苹认为,《办法》的颁布施行对浙江省网络经济的发展更具重要意义。在他看来,浙江是互联网大省,全国排名前3000家行业网站,浙江占五分之一,在中国行业网站百强中,四成左右的网站注册地在浙江。
据统计,全国网购市场份额,浙江占一半以上,其中淘宝网2009年的销售总额超过2000亿元。作为拥有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等电子商务代表企业的浙江,其对于网络交易的细则也尤为引人关注。
记者了解到,近期浙江省工商局专门对全省涉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网站进行了一次调查,主要就是为了了解网站落实《办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郑晓东告诉记者,6月25日,滨江区工商分局对国内最大的购物平台淘宝网进行了检查,重点围绕实名认证、交易双方信息保护等内容,并实地指导网站制作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
经检查,淘宝网通过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和银行系统双认证方式,所有的卖家都已经过实名认证,并已将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网店的页面上,对淘宝商城企业会员营业执照的网上亮照系统正在建设中。
郑晓东表示,在调研之后,浙江工商开始着手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这些具体的措施能帮助《办法》更顺利的执行,更具操作性。”
据悉,浙江此次明确的八项举措为:开通网民网上维权便利通道;设立营业执照网上亮照平台;开辟有关网络经济网上宣传窗口;开展涉网市场主体户口自动建档;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网上巡查;指导涉网企业开展信用自律;继续推进服务发展的“136助网工程”; 逐步健全全省网络监管执法体系。
“比如网上维权之前也有做,但这次结合营业执照亮照平台,能达到更好的效果。”郑晓东表示,浙江工商建立了包含全省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身份认证的动态数据库,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网上标示,同时,在每个企业“网上亮照”的标示旁边直接开设维权通道的链接。
另外,浙江省还会对涉网市场主体户口进行自动建档。“以前其他地方的做法是要求企业备案,是比较被动的做法。”郑晓东说,我们是主动去找企业,目前已经对14.17多万家建有网站、网页的涉网企业进行了建档,共走访了5914家网站。
据统计,浙江省已有3万家各类市场主体在网站上实现营业执照网上标示。
监管与促进“之前各个地方关于电商牌照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比如有的地方说个人不用注册,有的地方对需不需要固定经营场所也有要求。”艾瑞咨询分析师张艳平认为,工商总局提供了一个全国性的权责,地方拥有一定的细则操作空间。
张艳平表示,“现在网店卖家实名制是必须要做的,但是关于具体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需要去工商办理注册,这点所有的细节都没有。”由此,这也引发了部分网店卖家关于“征税”的疑虑。
来自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12月,我国规模以上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已经达1.75万家,预计2010年电子商务网站总量将超过2.5 万家。至于中国的网店总数目前没有一个权威的官方统计,据业内人士估算大约为300万家左右。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方盈之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工商注册征税也很难展开。“由于审核和更新问题,网店真正的经营者与通过实名认证的人有可能不是同一人,网络交易市场还需要整顿。因此,短期之内,税务部门即使要对网店征税,难度也不小。”她表示。
另一方面,从网络商品经营者现行情况看(这里主要指个人网店),还需要考虑到网店的经营规模、营业额等方面限定。这些都需要未来工商部门做更详细的规划。
方盈之告诉记者,之所以现在没有提及征税问题,表明《办法》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但她同时认为,长期看来,网店征税是不可避免的,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走之路。
张艳平认为,浙江之后,其他地方政府关于网店《办法》的执行细则也会陆续公布。“比如北京曾表示过月底会出台相关的细则。”张艳平表示,浙江的做法具有参考意义,预计各地的细则都会以促进为主。
事实上,商务部也于6月29日公布了《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对拓宽网络购物领域商品范围,发展农村网络购物市场等内容提出了意见。“去年商务部就出台过关于电子商务的指导意见,今年增加了新内容,也体现出政府对促进电商发展的姿态。”张艳平说。